在职工被判刑、开除、除名的情形下,前后工龄是否连续计算,原劳动部颁发过一些复函,这些复函至今没有废止,依然具有法律效力。根据这些规定,职工被判刑、开除、除名之前的工龄清零,职工再就业的重新计算工龄。
但是,职工被判刑、开除、除名之前的工龄清零,仅指的是实现养老保险社会统筹之前的工龄。也可以理解为,在实现养老保险社会统筹之后,职工的工龄与职工的养老保险缴费年限能够相互一致,不存在视同缴费的年限。因此,基于职工缴费事实的存在,其缴费期间的工作年限不因被判刑、开除、除名而清零。另外,若职工被判刑后发现属于错判,判决被撤销的,或者开除、除名决定被撤销的,前后的工龄连续计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