正常分娩产假为158天,难产生产的产假为173天

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妇女,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,增加产假60天,其配偶享受15天护理假3岁以下婴幼儿父母每人每年享受累计10天育儿假。对赡养人、扶养人照顾失能或者患病住院老年人的,用人单位应当提供便利,并给予每年累计不少于10天的护理时间对独生子女照顾失能或者患病住院老年人的,每年护理时间应当累计不少于15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