企业应当持下列材料向所在地外汇局申请开立经常项目外汇账户:

1、开立经常项目外汇账户申请书

2、营业执照或社团登记证等有效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

3、有权管理部门颁发的涉外业务经营许可证明原件和复印件,或者《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登记证》,或者有关经常项目外汇收入的证明材料(如结汇水单等)

4、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原件和复印件

5、外汇局要求的其它材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