由科技行政管理部门会同行业管理部门共同组织。

新技术论证的专家要求:具有所属行业的较丰富的理论和实践知识,在本行业、领域有较高的知名度具有高级以上职称公平公正。

人数一般5-7名,并设主任委员1名,副主任委员1-2名。根据有关规定,对参与论证的专家可以发给一定的咨询论证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