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、办理人携带犬只到青岛市动物疫病防治中心。

2、到达动物疫病防治中心后填写一张关于犬只信息的表格。

3、填完表格后会对犬只体格进行测量,肩高不得超过60cm,身长不得超过100cm。

4、对合格的犬只注射预防狂犬病疫苗。

5、领取免疫证明,并登记、领取免疫标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