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标准调整为:一类区月人均70元,二类区月人均130元,三类区月人均230元四类区月人均400元,五类区月人均680元,六类区月人均1000元。在各类区平均标准内,不同职务(岗位)人员适当拉开差距。

其中,一类区每月65元130元,二类区每月120元240元,三类区每月215元至380元四类区每月370元至680元,五类区每月640元至1050元,六类区每月950元至1400元。